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邯郸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谢长军利用担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人员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2万余元;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391万余元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公司采购商品;谢长军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谢长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