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
廊坊市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
入库时间:2021-11-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廊坊市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有关要求,适应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强外部董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市国资委于近日印发了《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廊国资〔2021〕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九章五十三条。分别对外部董事管理遵循的原则,外部董事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与薪酬激励,解聘辞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外部董事涵义,强调了选聘和管理外部董事应当遵循的原则,要求逐步在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公司形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二是明确了外部董事的任职条件,规定了担任外部董事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知识能力、工作经 ……
继续阅读(剩余:70.7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37182021112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