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严格限制融资担保对象,控制融资担保规模。特别是,中央企业要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通过加强对央企融资担保的管理,可以从多个方面对防风险、降负债做出积极贡献。”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约束中央企业随意对外提供融资担保,可以有效减少中央企业的或有风险;通过禁止相互担保,可以有效阻断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向其他企业的链式扩散,避免因个别企业发生债务风险而导致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此举亦有助于适当缩减央企担保融资规模,从而有助于适当遏制中央企业融资扩张速度,避免因担保融资而推升资产负债率。
国资委方面表示,虽然近年来央企担保规模总体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