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赵顺本受贿一案,近日庭审揭开诸多“内幕”。
华夏能源网获悉,11月12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赵顺本被控受贿153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赵顺本利用担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综合业务处处长、副总经理,山东石油分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油品及油品添加剂采购、油品串换、油品运输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5.95892万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顺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