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专项治理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赣纪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1〕11号)、《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赣国资评价〔2021〕72号)工作部署,江西省国资委在委机关本级和委属事业单位间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肃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行为。
本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8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等变异隐形“小金库”。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