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49号
颁布日期:19950219 实施日期:19950219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抵押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资产效益,保障城镇规划和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和转让、出租、抵押、终止活动。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