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1995-02-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政府令49号

颁布日期:19950219 实施日期:19950219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抵押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资产效益,保障城镇规划和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和转让、出租、抵押、终止活动。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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