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1998-06-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兵党发(1998)13号

颁布日期:19980626 实施日期:19980626 颁布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对切实做好兵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任务之一。当前兵团出现部分职工下岗的现象,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历史过程,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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