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03-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政办(1999)19号

颁布日期:19990311 实施日期:19990311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国办发〔199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巩固“两个确保”,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下大气力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一)千方百计确保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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