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青政〔2020〕9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药品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生命周期监管,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公众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更加注重依法监管、综合监管、系统监管、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体系 ……
继续阅读(剩余:92.2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23182023091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