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市重点项目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市重点项目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市重点项目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宛政[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实施项目带动,强化项目支撑,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市项目争取工作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快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建立和落实市重点项目责任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和建设进度责任制

(一)市重点项目外部建设环境是项目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是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政府信誉的重要标志。市重点项目外部建设环境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跨县的市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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