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资委关于监管单位工资总额改革的实施办法
攀枝花市国资委关于监管单位工资总额改革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11-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攀国资发〔2019〕39号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收入分配合理有序和职工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市国资委监管单位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根据现行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9号)、省国资委《四川省省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和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人社发〔2019〕111号),结合监管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的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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