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省属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川办发〔2012〕75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精神,经省国资委第3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就加强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考核办法》精神,合理确定分配关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会(不含外部董事)、经营班子成员。

(二)企业负责人正职(享受待遇)的基薪分配系数为1,企业负责人副职的基薪系数,由企业根据其岗位、责任,按平均不超过0.8确定。

(三)绩效薪酬是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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