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5-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堵塞资金管理漏洞,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合规性原则。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制度规范开户决策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坚持安全性原则。企业应当提升集团总部管控能力,完善资金内控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三是 ……
继续阅读(剩余:82.7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25372023070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