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监督[2023]1号
各省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山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鲁国资监督字〔2019〕10号)等系列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责任追究“治已病,防未病”的效能作用,促进和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