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资产权〔2012〕159号
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厅局(行管办)、省属企业、市州国资委: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以下统称资产)转让工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1〕43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2〕34号)等规定,现就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转让的要求
(一)本通知所称省属企业,是指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