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建立与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沟通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
湖南省国资委建立与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沟通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1-09-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一条为推进省属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促进董事会、董事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之间建立密切沟通、有效协调的机制,确保董事会、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出资人的充分听取和尊重,出资人的意愿能通过董事的忠实履职在企业的“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中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董事会试点省属监管企业。

第二条坚持“多维、双向、对称、及时、充分、有效”的原则,确保董事会、董事与省国资委、监事会、经理层,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多维主体之间,保持及时联系、双向交流、信息对称、充分沟通和有效协调,促进以董事会建设为中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和有序运转,实现国有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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