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开展联网实时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联网实时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与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单位(以下称联网单位)进行网络互联,按照审计需求实时获取联网单位财政、财务和业务等电子数据(以下称联网数据),通过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管理系统对联网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实时监督的行为。
第四条联网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