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1997-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5年2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旧货业治安管理办法〉等37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确认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依据本办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事业单位资格或者非法人事业单位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核准登记的,不得享受国家给予事业单位的待遇,不得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非法人事业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人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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