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自2011年1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修改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交易、土地储备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产、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管理、发展改革、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