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级登记管辖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授权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
(二)依法保护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公示;
(五)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和有关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六)其他依法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的职责。
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