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