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国有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财政厅四川证监局

2017年5月29日

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强化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
继续阅读(剩余:90.2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719202303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