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国资产权〔2012〕34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天津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
天津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下称市管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企业持有的境外国有产权管理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