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4〕4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以特种设备的高水平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
(一)动态完善特种设备数据信息。全面核实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许可信息,动态掌握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在用特种设备数量、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等情况。督促企业对设备逐台赋码、建档,及时更新特种设备数据信息,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管理。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