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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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

金办便函〔2024〕1210号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交银投资:

根据《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和《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4〕100号)相关要求,现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城市。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按照《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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