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资〔2008〕241号
各监管企业:
《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督促监管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监管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参照《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