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自然资发〔202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测绘活动。智能网联汽车在运行、服务和测试过程中,对车辆及周边道路设施的空间坐标、实景影像(视频和影像等环境感知数据)、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地理信息数据(含道路拓扑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应依照测绘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二、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涉测绘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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