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国有企业是否适用32号令问题的咨询
关于境外国有企业是否适用32号令问题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4-05-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标题:关于境外国有企业是否适用32号令问题的咨询

内容:请问境外国有企业对其境外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否需要按照32号令的要求,由境外国有企业的国家出资企业决定?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4-05-28

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7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转让等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事项,由中央企业决定或者批准。其中,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低位的,应当报国资委审核同意。地方国有企业境外产权变动管理建议咨询所属国资监管机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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