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发改能源规〔2024〕413号

各产煤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机制,完善产能储备政策,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动适应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形成稳定的产能储备支持政策预期,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产能。以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安全保障程度高的井工煤矿为实施重点,在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中优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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