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房〔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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