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医保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五统一”。
第四条职工医保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工医保水平与全市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