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资发财监〔2021〕130号
各省属企业:
为加强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省政府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财监〔2021〕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就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落实监管责任、严守套保原则、有效管控风险、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落实71号文,规范执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业务准入审批
(一)省属企业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金融析生业务的子企业(以下简称操作主体)业务资质,研判业务开展的可行性,确定可开展的业务类型,不得授权其他部门或决策机构审批。
1.业务可行性论证应当包括: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应当基于降低主业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