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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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吉政发〔2023〕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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