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