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3-07-04
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共青团中央

国资党发群工[2003]6号

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民航团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团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03]6号)精神和《团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企业团工委)作为共青团中央的派出机关,受国资委党委和共青团中央的双重领导,以国资委党委领导为主。中央企业团工委主要职责是:领导国资委所监管企业 ……
继续阅读(剩余:72.7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33212020102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