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做好2007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各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及分布情况,国务院国资委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套报表为各地区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范围为各地区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其中:《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境内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填报,《2007年度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境外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填报。
二、 本套报表是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