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文 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劳社部发[2003]21号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
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 政 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