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1-10-20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下简称“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文化改革发展重要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同志的工作报告,研究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为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委党委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

《决定》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提出了新形 ……
继续阅读(剩余:82.4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039492023031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