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0-09-13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2010〕157号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精神,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
继续阅读(剩余:88.0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04162023030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