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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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7-08-16
关于在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厅发改革〔2017〕9号

关于在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各有关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钢铁煤炭去产能,积极开展处置“僵尸企业”,总体上看,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实现了企业和社会稳定。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的攻坚之年。目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7年,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职工安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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