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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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6-02-23
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规划[2006]47号

关于开展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国家和地方‘十一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研究制定各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规划”。目前,不少省市国资委已着手开展这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有的省市已编制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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