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团字[2012]2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团组织:
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各项事业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根据《关于印发<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先进青年集体、“两优一红”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直团字〔2011〕8号)及《关于印发<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直党字〔2011〕12号)要求,经机关党委同意,机关团委决定在委直属机关系统评选2010—2011年度国资委“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及“先进青年集体”,并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开展表彰先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