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分配[2016]2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积极做好2016年国有企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收高校毕业生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工作首位,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克服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