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办法》自4月18日起施行。
2014年,我国正式施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经过多年发展,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为满足消费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办法》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其中,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提高至不低于50%,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增加担保增信贷款业务监管指标等内容,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出台是消费金融行业从高速增长期步入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