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效处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
规范有效处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
入库时间:2024-03-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李钦振 高荣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收到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本系统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并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则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进行了明确。

山东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创新实施“室+组(市)+部门”协作模式,统筹联动处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联动处置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1395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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