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行贿诱导受贿,受贿刺激行贿;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有效惩治行贿行为,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行贿人员1.7万人,移送检察机关3389人。从执纪执法实践来看,党员领导干部受贿背后大都活跃着形形色色的行贿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清醒认识到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领导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认识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依规依纪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