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自2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以来,目前已有天津、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内蒙古等六大省级行政的金融监管局就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后各项工作召开会议。那么,各地监管局都有那些共同点和不同的侧重点呢?在协调工作中都划定了哪些红线呢?
省级监管局齐发声: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
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推进中,各地监管局都在强调,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广东监管局的在会议中要求,各监管分局要在当前已建立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更加扎实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亲自推动,依托本地协调机制促成各方会商,加强政企银信息共享,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及时解决房地产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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