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治理效能,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完善了《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程序,规范资产基础和内控行为,强化绩效和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明确从严控制资产配置、高效节约使用资产等相关规定;调整职责分工,按照“三定”方案,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审批职能由省财政厅调整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下放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办法》共8章83条,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进行全链条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国有资产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