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资委干部玩忽职守致国有资产损失 检察院协同多部门挽损2亿余元
一国资委干部玩忽职守致国有资产损失 检察院协同多部门挽损2亿余元
入库时间:2024-02-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廖南 王丹凤 戴幼卿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某区国资委”)原副主任郭某涉嫌玩忽职守、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邹某某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

2024年1月31日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上述两人在甲公司国有股权减资退出乙公司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职,严重不负责任,对国有股权价值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亿余元。西城检察院与多部门协同配合,历时一年三个月,成功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14亿余元。2023年,两名被告人分别因犯玩忽职守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判刑。

“真的是疏忽了”被告人悔恨不已

“请你到监察机关来一趟,关于2011年国有企业改制的事,需要找你核实一下”。已退休的两人同时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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