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石某,中共党员,系甲市国有A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某经A公司债务人孙某介绍,在明知实际供煤方为民营企业B公司的情况下,以A公司名义与国有企业C公司签订煤炭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向C公司购买煤炭,A公司支付1500万元预付款,并指定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装船。同时,A公司又与私营企业D公司签订煤炭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将上述向C公司购买的煤炭销售给D公司,货到港口在装船前付清全款后转移货权。因运营上述购销业务的资金不足,故A公司向上级企业E公司申请借款。因为看好煤炭市场行情,为了促成这笔交易,在E公司召开的班子扩大会上,石某介绍了上述煤炭购销业务,并称供煤方C公司是国有企业,购煤方D公司也是国有企业,D公司装船前付100%货款,A公司再付款给C公司,A公司派人专门到港口与C公司一起交割。 ……